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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涉疫违法典型案例(第七批)

2023-01-05 15:22: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4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七批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阴市*丰大药店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21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庄分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丰大药店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葵花复方感冒灵颗粒(规格14g*12袋,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售价为28元/盒。经查,该店自2022年11月26日购进一批该药品,采购价格为13.5元/盒,2022年11月26日、12月1日的成交记录售价均为15元/盒,自2022年12月9日开始售价提高至28元/盒,进销差价率由11.11%提高至107.41%。

该店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1日予以立案调查。

提醒告诫:当前正值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高发期,相关药品需求突增,处于缺货状态,少数药店掌握消费者亟需备药心理,高价销售药品。药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药品等防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药品零售市场秩序。

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两家药店哄抬价格行为

近日,根据举报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2家药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某药店以30元/盒的价格高价销售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较之前涨幅87.5%;发现某药店以78元/瓶的价格高价销售布洛芬混悬液,较之前涨幅122.85%。经查明,上述2家药店在进货成本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锡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2家药店予以立案调查。

提醒告诫:当前,受疫情影响和政策调整,部分领域出现价格异常波动。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商品价格变化,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统筹协调执法力量,严查哄抬价格、坐地起价、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为市场秩序保“价”护航。(来源:无锡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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