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惠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哄抬药品价格行为
2022年12月16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接投诉称某药店以89元/盒的高价销售退热药布洛芬。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药店以24.9元/盒的价格进购一批布洛芬缓释胶囊,通过手机微信群发布群公告以89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购销差价率达257.43%。该药店未将这批药品录入采购验收系统,未将药品上架销售,采用现金交易形式,未留下付款凭证,整个销售过程规避系统监管。由于该药店经营者将发布涉案药品销售信息的微信群聊天记录清空,执法人员通过走访部分消费者获取到相关微信群信息截图,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证据,该店经营者承认高价销售药品的事实。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指出了违法行为,收集了相关证据,并对该药店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当前正值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高发期,治疗病症的相关药品随着需求突增,目前药店处于暂时缺货状态。少数药店掌握消费者亟需备药心理,高价销售给消费者。为逃避监管,不走采购药品销售系统,通过微信群聊天方式向消费者推荐药品,线下现金交易。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用法治的手段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等行为,坚决维护药品零售市场秩序。消费者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网络销售抗原检测试剂行为
2022年12月19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某论坛上发布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的帖子。经调查得知,发帖者袁某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非法获取利益。袁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
提醒告诫: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为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个人不能从事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个人贩卖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属于违法行为!若违法贩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源:无锡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