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川明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川药监行注[2022]13号
本机关于2022年11月03日受理四川明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2年11月08日起对拟注销四川明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明荷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20200518;注册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升平镇青春村10组106号;法定代表人:叶小川;企业负责人:黄俊文;质量负责人:岳姝君;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四川省彭州市升平镇青春村10组106号: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煅制、制炭、蒸制、炖制、煮制、燀制、煨制、烫制、醋炙、盐炙、酒炙、蜜炙、油炙、姜汁炙、发酵、水飞、发芽、制霜),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煮制、醋炙、烫制、复制)***]。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