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济南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几起群众来电,反映家人被骗了大量钱财,怀疑是落入了传销陷阱。社会上总有人梦想一夜暴富,而这些人就是传销分子的猎物。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告诫:提高防范意识,远离传销骗局。《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可能披着各种各样的“外衣”,如何分辨?不论是网络传销,还是线下传销组织,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交入门费”;二是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传销组织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强制“洗脑”,使人沉溺于一夜暴富的发财梦想,长期不能自拔,发展人员多从亲属、亲戚、朋友入手,在给传销者本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传销组织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伦理道德。对任何形式的传销,都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平阴县市场监管局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不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将受到严厉处罚。请广大居民擦亮眼睛,谨防落入传销骗局。(王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