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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两轻一免”清单适用规则

2022-10-14 10:21: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印发《塔城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两轻一免”清单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促进执法方式柔性化,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塔城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两轻一免”清单适用规则》(“两轻一免”即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经专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印发执行。

该局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主观故意情况、配合改正态度、货值金额大小、违法时间长短等情况,制定《塔城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共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3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8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70项,涵盖信用、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计量、认证、标准化、商标等市场监管执法领域。

《规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力求在保障严格执法、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两轻一免”清单所列违法行为,通过集体讨论决定适当采取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从而降低处罚额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通过运用提醒劝导、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努力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邵蕊)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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