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内蒙古五原县地理标志保护,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落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54号公告)要求,近日,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和运用促进工作推进会,全县26个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五原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对专用标志的下载和使用方法做了详细说明,现场解答了部分企业在使用专用标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强调,在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仅标示了“地理标志”的身份,承载了这个产品的特定质量和信誉,在市场上更具独特性和显著性,还能增加产品附加值,对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扩大“五原向日葵”的知名度,为“五原向日葵”产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扩大覆盖率,形成五原特色地理标志品牌组合,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利用效率,扩大发展规模,促进地理标志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二要全面向生产、销售环节市场主体广泛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相关知识宣贯,引导企业积极使用专用标志,规范使用专用标志;三要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和促进运用,树好标杆,抓好典型,进一步增强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效应,发挥地理标志品牌作用,从而推动“五原向日葵”产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全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台账。选取一定比例的地理标志产品,将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大力规范专用标志的使用。继续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跟踪督导,广泛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主动性,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挖掘区域特色地理标志的潜力,助力乡村振兴。(通讯员 徐凤仙 刘文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