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5月12日到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整改巩固三个阶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桶装水生产企业生产资质、源水卫生情况、水桶清洗消毒、生产场所环境卫生、生产设备等是否符合法定必备条件、产品标签标识等进行严格规范。
目前,8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已完成自查自纠阶段,提交了自查报告。执法人员已开始对其逐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集中整治,并进行“回头看”,真正将企业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监管履行到位。(通讯员 梁丁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