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重要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6月23日,该局曝光了部分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
临海**电机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2021年1月,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临海**电机有限公司位于临海市古城街道义城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台在运行的叉车,经核查,该叉车未经检验合格,且操作叉车的作业人员也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该未经检验的叉车,并处罚款35000元。
当事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于30日内改正。
临海市****绣服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2021年3月,执法人员对临海市****绣服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在使用一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经查询系统发现该电梯在2013年即报停用,之后未进行过检验,而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执法人员该电梯一直是交给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维保的。经多方调查取证,台州**电梯有限公司员工崔**私自为临海市****绣服有限公司提供电梯维保服务,并收取了维保费用18900元。崔**未经许可从事电梯维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900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临海市****绣服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3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临海**机械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2021年6月,执法人员依法对临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临海市杜桥镇综合工业园松山路北段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厂区内有一台起重量为5吨的电动单梁起重机无有效的检验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5000元罚款。
部分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与整改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设备名称 | 隐患描述 | 整改方案 |
1 | 浙江**工艺有限公司 | 平衡重式叉车 | 未取得使用登记证 | 2021年6月8日办理使用登记 |
2 | 台州市**玩具有限公司 | 电梯 | 超期未检 | 拆除并换新梯,新梯于2021年5月31日检验合格并登记 |
3 | 临海市**贸易有限公司 | 简易升降机 | 当场无法提供该台升降机的检验相关材料 | 已拆除 |
4 | 浙江**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 简易升降机、 叉车 | 未取得使用登记证 | 2021年6月23日办理使用登记 |
5 | 台州市**工艺品有限公司 | 平衡重式叉车 | 未取得使用登记证 | 2021年7月14日办理使用登记 |
6 | 台州**家居有限公司 | 储气罐 | 未取得使用登记证,安全阀检验和压力表未检定 | 2022年4月22日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阀检验和压力表已检定 |
(来源:临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