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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助企纾困政策15条

2022-06-10 09:3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贯彻“稳住、进好、调优”的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助企纾困15条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奋力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发展。

一、提供便捷审批服务

1.实行“最多跑一次”审批办理。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引导申请人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省市场监管局公众服务平台办理登记注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药械经营许可等业务,提供邮政寄递、电话咨询、在线指导等服务,实行“不见面”审批。

2.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对申请增项及资质认定变更备案的机动车检测机构,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现场核查及考核。实行小餐饮核准告知承诺制度,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和食品小经营(不含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

3.实行“歇业”登记制度。因疫情影响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将维持成本降到最低。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终止歇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

二、优化行政管理手段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相结合,对守法诚信企业减少检查次数,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5.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非主观故意的情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手段,实施免罚轻罚、容错纠错,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6.延长计量授权和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期限。计量器具需要强制检定的,企业自行核查处于正常管理和使用状态并进行自我承诺,可适当延长检定周期,并在疫情结束后30日内申请强制检定,疫情期间计量各项检定检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因疫情无法按期复查的,可顺延到疫情结束后30日内申请复查。

7.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8.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政企银保服”联动,引导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融资,缓解企业融资难压力。

9.开通检定检测绿色通道。对涉及生产疫情防控急需产品和保障民生的复产复工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开通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仪器的接收、检定检测,做到随送随检,最短时间内完成。

10.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制度。紧紧围绕惠企政策落实、“放管服”、企业发展、企业创新、企业权益保护等5方面重点内容,广泛收集企业诉求,着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支持企业争创优质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伊春市政府质量奖”,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伊春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金5万元,对获得“伊春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金2万元。奖励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12.开展涉企收费检查。认真贯彻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收费等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中小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措施。配合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垄断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4.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1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投诉处置机制,对市场主体的举报投诉,做到快受理、快分流、快处置、快回复,组织人员第一时间交办督办、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反馈当事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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