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罚没590余万元!义乌查处一起涉老领域传销违法案件

2022-06-09 21:37: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将普通食品宣称为具有保健功效乃至治疗疾病的药品、捏造内容对普通服务开展有益性宣传……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越来越多保健、养生商家瞄准了老年人市场,针对老年人提升生活品质、保持健康等需求,开展商品和服务营销。

今年以来,金华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重拳出击,查处了多起涉老领域违法案件。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一起涉老领域传销的违法案件,涉案金额达670余万元。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查,现场发现该公司以招收代理商的方式销售“好即”蛋白固体饮料(普通食品),并设置了四个级别的代理商等级和一系列奖励模式。本质上是发展各级代理商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属于传销的违法行为。

同时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多篇介绍其销售“好即”产品的推送文章,比如《肽对糖尿病的好处》《肽是如何“干掉”肿瘤的》等,多有直接或间接描述当事人所销售的“好即”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等功效的内容,而当事人销售的“好即”产品为普通食品,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当事人也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均为虚假广告。

至被查获止,该公司已有各级代理商700余人,涉案金额达670余万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538400元,没收违法所得5371797.11元。

在此,金华市场监管提醒广大市民,应认真辨别食品和药品,切勿轻信食品、保健食品等具备治病的神奇疗效。若大家发现涉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涉老领域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和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营销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

(来源:义乌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闫冬)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张志忠——“邢窑陶瓷烧制技艺”国家 ...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引导食 ...

  • 湖北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地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儿童 ...

  • 儿童食品:噱头多 标准少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