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落实起重机械生产(制造、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整治导致起重机械倾覆等问题隐患,提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根据《阜阳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安徽省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决定结合疫情防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建设工程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落实起重机械生产(制造、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整治导致起重机械倾覆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起重机械质量安全水平,防止发生倾覆等安全事故。
二、整治对象。全县范围内除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之外的建设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架桥机)、流动式起重机等。
三、整治内容。起重机械防倾覆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础是否牢固。(二)设备是否完好。(三)作业是否规范。(四)管理是否严格。(五)责任是否落实。(六)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实施。
四、实施步骤。(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5月31日)。(三)检查督查阶段 (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五、工作要求。(一)辖区各所要高度重视起重机械防倾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当地实际,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起重机械生产、使用监管。在整治中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无证制造、无证安装起重机械应当场查封,并立案查处。(三)督促企业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四)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五)加强事故防范工作,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演练。(解辉 谢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