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黑龙江省伊春市关于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四个体系”工作要求,伊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形成闭环式完整链条,确保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务实高效全面推进。
一、“挂图作战”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
将承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形成“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图”,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挂图作战。确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战线落实年度重点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工作专班的具体工作承担部门为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
二、“晾晒工期”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系
建立分管战线月推进和主要负责同志季调度工作机制,对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推进落实。以战线为单位形成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台账,倒排工期,逐项明确月度工作安排,强化工作进度推进。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对已完成的工作事项实时销号,并在每季度重点工作调度推进会议上进行“晾晒”通报,对进度快的提出表扬,对进度滞后的通报批评,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纵横比较”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按季度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进度评估”和“绩效评价”,对工作任务进度滞后的及时提醒提示,同时对已完成的有可比性的工作实行绩效“纵横比较”,综合评价该项工作总体完成质量,确保重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将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评级定档的重要参考,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的年末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挂牌督办”建立健全督导问责体系
对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完成进度和效果,对进度明显滞后和完成质量较低的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对被连续两次督办,但仍未明显加快工作进度或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将视情节轻重,启动问责程序,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落实仍不到位的,相关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及直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情节严重的,由市局机关纪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局党组批准后进行问责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四个体系”为抓手,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目标,全力抓好推进落实,聚焦能力提升,练就过硬本领,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