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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获得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1年检验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

2022-02-25 15:47: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21年检验能力验证计划满意结果的通报》(药监综科外〔2022〕5号),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诺氟沙星含量测定”检验能力获得“满意”结果,全区仅有两家检验检测机构获此殊荣。

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拥有3500平方米的实验室,安装了国内较为先进的送排风、给排水和自控系统。仪器设备332台(套),总价值约为4500万元。采用LIMS实验室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无纸化检验办公。现具备食品与非食品二个检测领域1259项技术参数,其中食品类912项参数;非食品共六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卫生)347项参数和18个产品的全项检验能力。

近年来,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动服务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监管需求,不断推进管理体系、人才队伍、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特别是2021年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特色食品检验中心”在兴安盟食药检中心成立,省级质检中心的成立,有助于兴安盟为打造“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立足职能职责,不断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与乌兰浩特市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蒙药检测能力提升帮扶合作协议书》,开展对口技术帮扶,利用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技术力量和装备优势,通过互动交流合作,在三年内,对企业技术人员从理论培训、现场实验操作培训、标准提升、工艺改进、开展比对试验、地址变更注册检验六个方面实施了培训,使企业实验室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质量把控能力增强,提升了企业在销售终端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共对盟内食品药品企业检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100余人次,按照企业技术培训需求,实施“一企一策滴灌式”技术培训。

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完成自治区和盟内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任务的同时,合理安排场所和人员,竭尽所能承接盟内企业委托检验任务,做到“随送随检”,“应检尽检”。起草制定了《兴安盟药用植物名录》、《内蒙古蒙药制剂规范》、《兴安盟大米标准体系》中两个地方标准、《沙果蒸馏酒加工技术规范》和《干淀粉加工俄体粉条技术规范》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3项,提高了检验效率。

近几年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共参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组织实验室间能力验证工作23次,结果均为“满意”。(通讯员 李婷婷)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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