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督促零售药店依法依规经营,安徽省临泉县市场监管局迎仙所对辖区药店开展计算机系统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药店内经营的3种药品,要求药店经营人员现场提供该药品的进货票据、计算机库存、销售数据,并且保证购进、销售、库存数据相对应。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14家药店,检查中发现一些药店存在部分药品未录入计算机系统、库存与实际药品数量不一致等问题,已向相关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药店限期改正。(通讯员 张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