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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2-02-23 10:38: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对2016-2021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是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唯一获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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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七五”普法总体目标,结合市场监管执法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

紧抓监管执法“关键点” 深化培训教育

市场监管部门是监管执法的前沿,知法、守法则是监管执法的“关键点”。该局紧抓这一“关键点”,不断巩固深化执法者普法培训教育。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为学习重点,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活动46次。同时,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普法工作始终。

二是“一月一法”集体学法雷打不动。坚持开展“一月一法”集中法治培训活动,制定严谨的学习计划,先后组织集中学习27次,对新颁布或修订实施的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都先学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尤其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结合“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活动,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各支部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内容。

三是“以案释法”形成常态。组织执法干部以个案指导、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11次执法交流活动,由较有执法经验的干部讲授执法办案技巧,开展案件办理的探讨交流,从而带动一批执法干部执法能力水平迅速提高。该局以案释法案例已入选国家以案释法案例库。

四是执法监督贯穿始终。严格贯彻落实法制核审、法律顾问及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年案件核审率达100%,组织召开案审委员会18次,对66件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决策程序依法规范、重大决策过程民主公开、结果公平公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275件,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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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服务发展“结合点”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普法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化建设,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该局找准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改革进程,推动市场准入便利程度大幅提升。深入推进“办理一照九证不求人”“一件事”改革,致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有效运用知识产权赋能,推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快质量提升工作发展进程。开展“牡丹江质量奖”评选活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保护“一揽子”计划和“牡丹江大米”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工作。同时,为企业提供上门宣讲、专题培训、跟踪指导等全方位立体式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三是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全面整合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最大限度解决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仅2021年,该局共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14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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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监管执法“根本点” 净化市场环境

以“普法是为了更好执法”为“根本点”,充分发挥职能,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价格监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和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存量、审查增量,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学生餐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共立案3起,已移交公安部门。严格网络市场监管,实施靶向监测,进行专项巡查。推进广告监管,开展广告专项整治,保持主要媒体广告违法率为零。仅2021年,该局共查办执法案件418件,罚没428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动,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5211户,并与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相结合,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是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新法宣讲、旧法普及与行业规范等相关普法活动,共举办集中培训27次。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4·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营造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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