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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22-02-17 14:50: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好市场准入关,日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制定《关于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本次共分四个阶段,重点整治全市范围内未获得许可资质条件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第一阶段全面核查。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存在未经许可设立,已批复取消经营资格或公示取消相关业务经营资格,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中仍包含“典当”“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情况列出清单,对涉及企业纸质档案进行详细核查,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项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联系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核查工作。第二阶段会商。相关部门就核查出的问题进行会商,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达成共识。第三阶段整治。各部门按照会商结果,建立市场监管、金融办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对通过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名称中含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令问题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经营范围中含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由呼和浩特市金融管理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具体处罚,并责令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第四阶段总结。认真总结本次工作的整改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为巩固整治成效,下一步,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做好登记工作。(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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