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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7家市场主体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2021-08-12 14:1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核准宁安市鑫叶米业有限公司等 7 户市场主体使用“响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至此,牡丹江市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市场主体累计到35家。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是农产品的“金字招牌”,在推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围绕富农谋发展,瞄准品牌作文章”,从履行职能出发、从促进品牌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出发,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申报及管理工作,形成了一批代表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和地域特点的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目前,全市共有地理标志商标12件,涉及9种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作用日益增强。2020年8月,牡丹江市“东宁黑木耳”成功入选中国首批100个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为牡丹江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家门、迈出国门提供了新机遇。

下一步,将进一步激发地理标志产品带动效应,发挥“用好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来源:牡丹江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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