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创新发展。2021年2月9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促进行业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器械的需求。
如果您想了解《条例》更多内容,可以扫描海报中的二维码。
指导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
制作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传中心
医疗器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创新发展。2021年2月9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促进行业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器械的需求。
如果您想了解《条例》更多内容,可以扫描海报中的二维码。
指导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
制作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传中心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