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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100万元奖补资金!安徽省池州市出台支持质量提升奖补政策

2021-03-23 14:45: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政府出台了《支持质量提升奖补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市场主体最高可获100万元奖补资金。这是池州市政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率先出台的系列专项奖励政策,重在激发市场主体提高质量水平积极性、创造性。一些政策措施在安徽省属首创或处于领先地位。

该《政策》支持对象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或单位。奖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推进质量品牌升级

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评定为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承担并通过创建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含长三角区域)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一次性分别给予创建主体5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支持标准研制创新

主持制定国际标准(排名前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且被立项文件列为主持单位)、全国性团体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排名第一)、省级团体标准和市地方标准(排名第一)的单位,每个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主持修订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每个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奖励。首次获评全国、全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承担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新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对有效发明专利首次达5件以上的(含5件),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有效发明专利首次达10件以上的(含10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每国奖励2万元,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新注册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按每件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费的5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万元)。对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主体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试点园区,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对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且通过省级以上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并按期归还的,给予利息10%补贴,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通过担保取得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给予企业担保费50%补贴,每户企业每次不超过10万元。对在池州市新注册成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当年即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激励缺陷产品召回

对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下主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并在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召回公告的,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定召回货值金额后,按照货值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的比例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不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的企业,不享受支持质量提升奖补政策。

该《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以及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市场主体,不在上述支持政策范围内。《政策》适用年度为2020-2022年度。(通讯员 施家良)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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