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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亮利剑出重拳,部门联动净化文化市场

2021-01-27 17:4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维护文化产品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文化氛围,近日,由江苏省昆山市市委宣传部牵头,昆山市“打黄扫非”办公室、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柏庐等城市管理片区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合力净化全市文化市场。

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城区内12家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以辖区内校园周边、铁路公路枢纽、邮政邮寄地场所、宗教场所为重点,清查学校、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出版物经营商户相关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检查宗教场所有无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销售非法书籍、宣扬极端宗教思想,检查打复印点落实印刷复制管理规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规定,针对此次联合检查对象均涉及广告经营业务,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方面开展检查和行政指导,把好规范经营、广告宣传的第一道关口,确保整治工作的成效性。检查中发现部分商户存在异地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经营者限期变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并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检查期间,柏庐片区小组重点对辖区内的学校周边文具店和文印店进行了全覆盖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文具店存在销售仿人民币图样和链接植入性消费课件APP的教辅商品,要求商家及时下架,同步进行了现场行政规劝;对个别书店存在的销售现版教科书的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处理,扣押了相关教材实物。检查现场,经营者一致表示,将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对书店进货目录留底,拒绝销售盗版教辅书籍。

因部分教辅书籍存在夹杂APP下载链接和在线教育广告页面,执法人员分类对植入性广告和宣传情况是否违法进行核查。突出在“宣传引导、沟通协作、联系群众”三个方面发力,积极宣传合法诚信经营理念,依据《广告法》第39条:“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变相发布广告”之规定,把好抵制教辅材料违法宣传的第一道关口,确保整治工作有针对性,覆盖面广。

下一步,联合检查组将持续分阶段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治理,持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密切联系周边群众,形成齐抓共治格局。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销售非法出版物或书籍、宣扬极端宗教思想、经营违法广告等行为的,可以通过“全国12315”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王怡 费香东 通讯员 李永胜)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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