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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十三五”期间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超五成 新设企业增幅实现翻番

2021-01-27 16:56: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超五成 新设企业增幅实现翻番

    ——辽宁公布“十三五”期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梁明) 1月27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超过五成,全省存续市场主体405.61万户,较“十二五”期末(2015年末,下同)增长50.12%;新设企业增幅尤为显著,实现翻番,全省新设企业80.1万户,是“十二五”期间的2倍。

“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推动了市场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特别是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市场主体关切为导向,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综合施策惠企稳市,保障了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市场主体有序发展。

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

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超过五成。截至2020年末,全省存续市场主体405.61万户,较“十二五”期末增长50.12%。其中,存续企业108.23万户,较“十二五”期末增长67.28%;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6.68%,比 “十二五”期末高出2.73个百分点。每千人企业数量达到24.68户,是“十二五”期末的2.15倍。“十三五”期间,存续企业年均增速达10.84%,高于全部市场主体增速2.5个百分点。

新设企业增幅尤为显著,实现翻番。“十三五”期间全省新设各类市场主体307.84万户,是“十二五”期间的1.6倍。其中,新设企业80.1万户,是“十二五”期间的2倍;新设企业占全部新设市场主体的26%,占比高于“十二五”期间5.11个百分点。五年间日均(工作日,下同)新设市场主体2461户,其中日均新设企业640户,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外,2016—2019年呈逐年攀升趋势。

市场退出渠道更加畅通,优胜劣汰。“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共有174.32万户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是“十二五”期间的1.49倍。“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共有36.37万户企业退出市场,相比“十二五”期间增长了83.59%。其中,注销企业26.77万户,是“十二五”期间的2.9倍,自实施简易注销政策(2016年),共有11.88万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退市,占同期注销企业总数的44.38%。

市场主体类型持续优化,质量提升。相对于个体工商户,企业在规模、纳税、就业、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都具有更明显的优势。从“十三五”期间的新设情况来看,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省内越来越多的创业者直接选择企业这种更加规范、更具发展潜力的形式投资经营。“十三五”期间辽宁省新设企业个体比例为36%,比“十二五”增长0.1个百分点,居东北地区之首。

民营市场主体发展强劲,表现突出。五年间辽宁省存续民营市场主体(含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年均增速8.7%,高于全部市场主体年均增速0.36个百分点;存续户数达到393.5万户,占全部存续市场主体总量的97.01%,与“十二五”期末相比,提升了1.01个百分点。共提供就业岗位1211.7万个,比“十二五”期末增加了249.31万个,成为拉动就业主要力量。

新兴服务行业投资加速,成为热点。存续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占比为39.29%,比“十二五”期末增加3个百分点,同比增幅为62.49%,上升势头明显。在全部行业中,与居民现代消费需求息息相关的教育、卫生医疗、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文体娱乐等新兴服务业成为创业投资热点行业,“十三五”期间,上述行业新设数量分别为1.07万户、1.39万户、8.42万户和3.76万户,分别是“十二五”期间的21倍、2.04倍、3.03倍和2.91倍。

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完善,更趋合理。辽宁省存续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十二五”期末的4.97:10.9:84.13调整为5.13:9.72:85.15。辽宁省存续第一产业市场主体达20.8万户,同比“十二五”期末增幅为80.25%;存续第二产业市场主体39.42万户,增幅为25.79%;存续第三产业市场主体345.38万户,增幅为51.95%。第三产业占比提升最快,占比从84.13%提升至85.15%,提升了1.02个百分点。

核心城市带动作用增强,地位彰显。“主干城市”加速发展,沈阳、大连新设市场主体数分别为76.21万户、52.24万户,占比全省分别为24.76%、16.97%。发挥核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沈阳为中心、大连为龙头的辽中南城市走廊(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盘锦),吸引投资,扩大规模。辽中南城市群“十三五”期间新设市场主体230.51万户,是“十二五”期间的1.56倍。

科学监管服务用对“算法”

“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深化改革,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市场主体有序发展。

科学监管,做“加法”。积极回应群众“被老板”“被股东”的关切,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制度。狠抓休眠企业服务管理,跟踪企业经营状态,企业年报率达到92%。深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全新的信用修复机制让872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起死回生”。增加企业退市渠道,支持企业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率超过注销企业总量的四成。开通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实现多部门并行办理,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简化审批,做“减法”。“多证合一”改革让一纸执照成为企业走天下的全部身份证明,降低了企业办事的制度性成本。“证照分离”改革推动了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持续推进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528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共惠及企业41.5万户(次),对比法定审批时间平均压缩70%以上。全省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市场主体登记当场办结率达到80%以上。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累计核准网上登记业务205.7万笔,实现登记零见面、零跑腿、零费用办结。

优化服务,做“乘法”。把优化流程、创新服务贯穿于各类改革方式实施的全过程,树立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的思想,问需于企、问策于企、问效于企,变“政府端菜”为“企业点菜”。深入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有效释放名称资源。实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通过从规范目录中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的申请登记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服务。升级改造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进一步延伸企业开办链条、扩大一网通办内容、完善信息交换共享、拓展“不见面”功能应用,实行相关事项同步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替群众跑腿。

清理障碍,做“除法”。进一步释放场所资源,支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宅商用、集群注册等企业开办经营模式,对住所限制条件实行清单管理,2020年全省共登记“一址多照”市场主体17.9万户。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了包含全部登记注册业务和特种设备、保健食品领域的17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以及5项食品领域的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省内通办”,保障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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