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防疫物资及基本民生商品经营价格提醒告诫会

2021-01-21 16:42: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平 何正君)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保障防疫物资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1月20日下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广西零售药店协会、南宁市药品(超市)零售企业等9家单位,召开南宁市防疫物资及基本民生商品经营价格提醒告诫会,促进经营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林志坚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稽查局局长李平通报了该局近期开展的防疫物资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对防疫期间价格政策进行解读,组织学习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醒告诫。

据了解,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防疫防护用品价格监管,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防疫防控物资违法案件42件。其中,查处某药店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件,罚款10万元;查处某企业哄抬酒精价格,罚没并责令退款共计17万余元;查处某超市天价“大白菜”案,处罚20万元。

总工林志坚讲话中强调,各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守法经营;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依规制定价格,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参会代表纷纷表态,将以此次提醒告诫会为契机,切实落实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优化拓展进货渠道,保证物资供应,满足市场需求,稳定消费者价格预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配合做好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

下一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从快处理、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市场监管部门欢迎社会群众监督,一旦发现价格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大寒探营:林肯的尊贵从见到第一个人 ...

  • 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以止咳药、感 ...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医疗用品企业的 ...

  • 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