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4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把牢十个关口,做好我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姚传伟通报了该市把牢冷链食品关,积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的相关情况,发布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九大要点”。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九大要点
1.凡进入南京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实施集中监管,未经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杀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入市。
2.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前,运输车辆和驾乘人员必须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
3.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经营等单位必须使用“江苏冷链”溯源系统,按批次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严禁采购、销售无相关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食品包装、设备器具以及场所环境等进行消毒。
4.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加强重点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周进行核酸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
5.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当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库证明及追溯码,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6.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鼓励采用无接触式电子货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和无接触式配送。暂不网购、不社区团购进口冷链食品。
7.加工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不生吃、半生吃,不食用酒泡、醋泡、盐腌的冰鲜食品。
8.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不要私自购买退烧药品,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9.严格执行国家、省、行业关于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政策和部署要求。
坚决把牢冷链食品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冷链食品始终是疫情防控的聚焦点和风险点。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该市防控指挥部市场及物流专项组和冷链食品监管专班的牵头单位,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坚持“集中监管、风险监测、执法检查”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全力构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南京市集中监管仓已累计入仓进口冷链食品51633吨,采集核酸样本55668个,结果均为阴性。
强化冷链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仓储、销售等单位136268家次,下架问题冷链食品10846公斤,立案25件。
强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按照每周全覆盖的要求,已累计检测125758人次,结果均为阴性,做到了“人防”与“物防”并重,“检测”与“消杀”并举。
(供稿: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