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加强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2021年1月12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所迅速行动,联合溪口镇食安办、综治办、安监、卫计等职能部门在溪口镇溪口社区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贯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咨询以及讲授假劣化妆品鉴别方法等宣传方式,向广大化妆品经营单位和社区群众宣贯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主要特点、基本内容、法律责任等,引导化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向普通消费者进行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提升了公众对化妆品的辨识能力、维权意识和参与监督的能力,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下一步,周王所将组织多种形式进行新《条例》宣贯,坚持检查、带教及服务并举,把对《条例》的宣传贯穿于日常检查工作中,开展“体检式”服务指导,提高经营户对《条例》的知晓率,不断整顿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引导经营户合法依规开展经营,确保辖区化妆品质量安全和营造良好的化妆品消费环境。(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所 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