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举措积极落实农贸市场和经营户主体责任,规范索证索票,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组织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经营户,明确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的主体责任,经营者必须整理各类资质证明材料以及销售食用农产品索要产地证明等资质,同时强调拒不提供可能导致的违法后果。
二是告知市场主办方义务。制定《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签订《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协议》,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自查制度等11项规定主体责任,制定《农贸市场风险清单》,督促经营户落实4条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工作。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组织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就日常经营过程中如何用文明礼貌用语接待消费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的培训,现场指导形式亲民又易懂。
四是落实承诺确保食品安全经营。市场主办方与各经营商户逐一签订《农贸市场食品质量管理协议》,并不定期对农贸市场中各经营户开展自查检查,同时要求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等方面承诺书,将纸面上的规定落到实处,强化日常巡查,进一步增强农贸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力提升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水平。(刘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