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湖北省老河口市城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取得良好效果

2020-12-08 09:26: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湖北省老河口市城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一是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保健食品常识、“五毛食品”安全意识。12月4日上午,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抗战广场开展全市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围绕《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解答疑难,引导依法办事,在全社会形成了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局面。本次国家宪法日活动,共发放宪法宣传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20余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电梯安全使用法律常识;张集市场监管所、孟楼市场监管所等乡镇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三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活动通过咨询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群众解疑惑,除难题,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本、册),接收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湖北省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俊杰 丁洋 张海玲)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邀请小记者“ ...

  • 浙江省龙游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商超、 ...

  • 金阳教育入选全国纺织服装、服饰类企 ...

  • 市场监管总局举行2020年度宪法宣 ...

  • 河北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着力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