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浙江宁波海曙区与上海长宁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11-04 16:10: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共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

浙江宁波海曙区与上海长宁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上海市长宁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两地合作,落实好“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11月3日,海曙区与长宁区正式签订共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电子商务发展、消费权益保护、电商平台建设、消费机制监管等关键领域展开合作,赋能海曙放心消费建设,按下两地深度合作“快进键”。

数字驱动助推放心消费建设。根据协议,海曙区将联合上海长宁区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引导电商企业创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同时,不断完善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消费争议调解机制。此外,海曙、长宁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本地进驻平台企业的监管,通过两地长效合作,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

按照规划,未来,将由相关电商平台为海曙、长宁两地进驻企业名单、网址提供支持,并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放心网店”建设,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建设期间,将进一步落实不低于七日(含七日)的无理由退货制度,把好商品质量关,指导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明码标价、信息透明、健全售后、纠纷自行和解等,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制度。

现场,两地还就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验以及网络案件投诉举报处置经验展开交流讨论。

今年以来,海曙区积极推进全域放心消费建设向食品、药品、金融、粮油、住宿、房产中介、美容美发、汽配等行业拓展,从中心城区向镇(乡)延伸,首次申报省级放心消费乡镇1个、放心村1个。截至目前,已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5534家,其中培育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609家,培育放心工厂581家,分别达到省市民生实事任务数的138.35%、123.77%、116.20%。

“在全民消费升级的浪潮中,如何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直是关注的热点。”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辖区电商平台及其经营情况展开深度排,率先梳理两地电商平台实体店清单,为平台建设夯实基础。(鲁利军 夏静)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走进济南高新 ...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 ...

  • 河北省滦州市年产能力500万吨特钢 ...

  • 新建福厦铁路湄洲湾跨海大桥建设现场 ...

  • 中国设计红星奖(诸暨)产品设计大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