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中,针对一餐饮企业索证索票不规范问题,开出全市“禁捕退捕”首张罚单。
9月25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某餐饮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餐饮企业提供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索证验收台账”资料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来,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把专项行动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和乱象治理等有机结合,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630人次,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16家、水产品销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3238户、水产品交易市场1331家、餐饮服务单位9753家,变更、注销含“江鲜”“捕捞”等名称的经营主体16家,拆除店招、店牌31块,整改餐单30份,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8861份,监测电商平台(网站)655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交易信息8条,监测检查发现违法广告线索3条,办理案件3起。(通讯员 侍根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