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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八批)

2020-09-29 22:18: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坚决落实“四个最严” 全力守护食药安全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八批)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朱文达)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全社会释放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第八批典型案例。

一、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案

根据监督抽检线索,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田园粮油副食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此外,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2020年6月,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8月,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警告及罚没款共计8.028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青岛市涵养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涵养山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涵养山矿泉水”溴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8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00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德州市山东锐青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山东锐青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锐青”菠萝味碳酸饮料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7月,夏津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37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日照市友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日照市莒县友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板栗糕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6月,莒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09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济宁市任城区喜耕牛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任城区喜耕牛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购进了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1箱并用于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并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7月,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食用猪油)1箱及罚没款共计5.2952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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