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四个强化”全力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2020-09-23 11:40: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以“四个强化”为基本工作手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水产品市场监管。在平湖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以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大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要求经营者不得采购、销售、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二是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监管。严格落实餐饮经营单位进货台帐登记和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制售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和无合法来源凭证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检查水族箱、冰箱内是否有长江鱼类库存在售,是否养殖长江鱼类。

三是强化广告监管监测。规范餐饮经营单位广告,全面排查涉及“江鲜”、“江鱼”、“长江水产品”等广告宣传,严格禁止经营者利用“野生”动物作为营销噱头,误导、欺骗消费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四是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快查处”,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

本次专项行动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21家,农贸(批)市场22个,商超39个,餐饮单位182家。经检查,目前该市范围内暂未发现有野生“江鲜”、“江鱼”在售。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广泛宣传,严查严惩,努力实现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餐饮单位无供应,线上线下无销售,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打赢长江流域禁捕持久战。(张晨程 王洪刚 鲁利军)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包头市特检所:措施有靶向 检验更精 ...

  • 赤峰市特检所:履职在一线 实干勇担 ...

  • 呼伦贝尔市特检所:守好安全线 服务 ...

  • 鄂尔多斯市特检所:展现新作为 实现 ...

  • 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该市蓉江新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