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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出台安康河湟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2020-07-21 10:43: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以制度保障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规范健康运行

——青海省海东市出台安康河湟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海东市安康河湟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保障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的规范健康运行。

海东市安康河湟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是海东市市场监管局依托移动互联网建设,以智能手机为主要载体,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特种设备等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公众服务、形成社会共治的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建设运行食品安全监管事项后,于2020年5月又建设试运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事项。目前,全市2.1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被纳入监管电子数据库,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安康河湟APP商户端报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条目已达到68.6万余条,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日常监管执法记录达到3.2万余条,督导检查记录达到186条。监管平台对于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等市场监管事项的信息化监管水平,解决现阶段监管主体多,监管人员不足的现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管平台自运行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平台建设目标不明晰,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监管部门及人员和市场主体在推进监管平台工作中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形时有发生,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问题始终是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瓶颈。

鉴于上述情况,自2020年4月起,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抽调人员研究起草《办法》,经多次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于2020年6月24日经市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共5章23条,分别对编制目的和依据、平台架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下一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面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确保监管平台规范健康运行。(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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