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西省贵溪市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

2020-06-17 10:00: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3日浙江G15沈海高速公路发生一起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6月14日,江西省贵溪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停止双休,对全市范围内液化石油气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进行突击检查。

此次突击行动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是否取得充装许可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充装;充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充装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充装单位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达到设计年限;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否取得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充装人员、检查人员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取得充装操作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充装工作是否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有要求,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定期检验的有效期内;

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求充装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上墙公布,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落实定期演练。落实在用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认真执行特种设备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认真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

截至目前,该局已对6家充装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2起安全隐患,下达了监察指令提出了整改意见。下步,该局将进一步发挥执法利剑作用,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江西省贵溪市市场监管局 郑文)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积极推进产 ...

  • 河北省定州市体育用品企业:做好疫情 ...

  • “黄金茧”丰收

  • 江苏省“非遗购物节”启动仪式暨非遗 ...

  • 对话青年画家王临潼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