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2日下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截至目前,扬州市拥有各类特种设备98360台,其中在用设备79867台,停用设备18493台,年增长率为9.8%。
去年,扬州市出动检查人员610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检验检测单位2077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21份,经济处罚262.92万元。
乘客电梯达2.6万余台 紧急救援平均用时10分钟
电梯安全一直是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热点,也是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监管的重点领域。截至2020年6月10日,扬州市在用乘客电梯达到2.6万余台,近年来增速保持在15%左右。2020年上半年,共接听电梯报警电话708起,其中涉及电梯困人698起,占98.6%,解救被困乘客776人,平均救援用时10分钟。
如何确认一部特种设备是否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有一个“3211”口诀,即“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这也是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高度概括和基本要求。
简单来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制度,每一部设备需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要有上岗证,特种设备必须依法检验,同时使用单位须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只有依法依规落实有关安全管理责任,才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使用。
投诉者获首笔举报奖励1.52万元 最高奖励30万元
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营造良好氛围,今年,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扬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方案》,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我们对符合举报内容并经查实的,先给予200元奖励,经调查再按照奖励标准给予相应金额的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坚决做好有报必接、有报必查。
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已接报14起,其中对提供扬州某玻璃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私自拼装压力容器的举报人发放了1.52万元奖励。这是扬州市首笔特种设备举报奖励,也是扬州市今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开展以来发放的最高奖励。(供稿: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