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安委会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拟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共部署开展十项具体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4.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5.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6.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改标专项整治。
7.加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力度。
8.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9.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10.积极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安全隐患排查。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处室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分别负责职能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各市(地)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负责做好本地、本系统各项任务推进落实。
为保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能够取得实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改进监管方式,强化保障措施,严格问效问责,认真开展好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提高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贡献力量。(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