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广西柳州发布房屋装修消费提示:谨慎选择 避免踩“坑”

2020-06-11 10:0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1日至6月9日共接到涉及装修公司的投诉124件,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前期合同约定装修总价后期额外追加装修款、商家经营不善跑路导致装修款无法追回、商家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却不退款、双方因装修设计方案未达成一致要求商家退定金遭拒、装修公司无故拖延工期却不承担违约责任、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质量差出现问题不履行售后服务等。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消费者陷入装修装饰陷阱,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柳州市消委会特别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慎重选择公司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的时候要“擦亮眼睛”,避免重广告宣传,而轻实地考察。要详细了解装修公司的基本情况或行业口碑,不要仅凭单一的信息选择装修公司,建议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公司基本信息,了解装修资质,尽量“货比三家”,谨慎选择信誉好、有资质、有实力的装修公司。

二、拒绝“低价”“全包”诱惑

理性看待装修价格,不要盲目相信“低价”“全包”的广告宣传,谨防装修公司以低价为诱饵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多了解装修公司的专业实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要被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和眼前的优惠折扣所蒙骗。商家低价吸引消费者缴纳装修定金,背后往往充满了陷阱和风险,要坚信“羊毛出在羊身上,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签订正规合同

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经过必要的审查,逐一核对条款内容,有争议部分及时提出,避免今后维权陷入被动。建议使用《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关注施工范围、合同造价和工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材料供应方式、材料品牌和规格、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并明确竣工验收标准、保修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有附加条款也要一并写进合同,并签字盖章,尽量做到详细和规范,切勿相信任何销售人员和设计师的口头承诺。

四、切忌一次性付全款

一些装修公司推出一次性付款即享受较大折扣的促销优惠,以此吸引消费者一次性缴纳全款,一旦出现商家违约或携款跑路,消费者将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维权成本。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切忌开工之前一次性缴纳装修全款,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支付比例进度,分阶段、按验收合格情况分期付款。为确保今后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时能够顺利解决,消费者最好保留部分装修款在装修完工后次年付清。

五、监督施工进度质量

装修过程中要经常与装修负责人保持联系,积极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进展,仔细检查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和工艺,及时确认工程进度和质量,防止施工人员“偷梁换柱”将材料进行掉包。如果无时间精力对装修情况进行全面掌控的,建议有条件的消费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管理。

六、积极理性维权

消费者在装修中遇到各种问题要及时找装修公司沟通,并注意保存沟通交流凭证、微信或QQ聊天记录、增减合同内容双方确认等证据。如果协商不下,及时向12315进行反映,积极理性维权。(徐丽莉 唐持真)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长安CS75 PLUS打破城市SU ...

  • 广本凌派锐·混动“越级”上市,锐· ...

  • 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获得广东省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市 ...

  • 甘肃省礼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文明餐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