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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车头盔价格监管

2020-05-21 16:04: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07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

近期,江苏省部分地区的电动车头盔出现货源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切实加强电动车头盔价格监管。

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月19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电动车头盔价格情况,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开展政策提醒和市场价格巡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电动车头盔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电动车头盔价格动态,指导各地加大头盔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江苏省电动车头盔价格正常秩序。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还提示,如遇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举报投诉。(供稿: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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