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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与57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2024-09-11 17:00:5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贾润梅)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助企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积极推进地理标志涉外保护工作,已推动110个地理标志在欧盟获得保护……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情况。

近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下简称“共建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密切。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与57个共建国家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并积极推进与共建国家在知识产权政策沟通、人员培训、学位教育以及知识产权审查、保护和运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我国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热情也持续高涨。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3年,我国企业在共建国家及相关组织累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7.0万件和3.5万件,保持着20%以上的年均增速。其中,数字通信、互联网企业表现突出,我国在共建国家及相关组织获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2.7万件,年均增速达16.9%;共建国家在华获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授权5.5万件,年均增速达11.6%,数字“一带一路”建设专利创新势头强劲。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贸易的步伐加快,遭遇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也日渐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助企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在国内29个省区市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71个,并在5个国家设立海外分中心,针对重点领域设立4个产业分中心,对接当地企业,提供专业性、公益性的海外维权指导。同时,通过“智南针”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信息供给,今年上半年已编辑发布14个国家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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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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