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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

2022-03-14 10:44:4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徐东周)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该局至3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并以线索为依据开展教育收费问题专项检查,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巩固治理教育收费成果,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此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问题。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收费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学校、幼儿园等收费问题。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书本费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等行为。

三是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职业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就业服务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的行为;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的行为;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的行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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