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何 可
繁华的津门街头,有一个流动的“民声信箱”,它就是全国人大代表王艳驾驶的8路公交车车厢。
在王艳眼里,公交车车厢不仅是社会的一扇窗,还是自己重要的“履职平台”,乘客们闲聊时发的牢骚、说的期待、谈的想法,都是她两会建议的素材来源。
今年全国两会上,王艳带来的《关于快递业务公司完善送货上门服务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就是从公交车厢里“听”来的。
有一次,两位老人在车上聊家常,其中一位说到:“孩子从网上给我买了新鲜水果,被快递员放到了驿站,我只能自取。可东西很重,小区里刚好没有装电梯,非常不方便。”这事王艳听进了耳朵里,也记在了心里。她开始更加留意乘客们的意见和呼声。
王艳利用休息时间,不断在社区走访,向亲友问询,还特意征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意见。经过一年反复调研,她整理完成这份朴素的《建议》,将其带到了全国两会上。
“有的快递尽管标明了‘送货上门’,但‘送达’的往往是一条通知取货的短信。未经过用户允许,直接将快递投送至快递柜等取货点,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王艳说,设立代收点及快递柜,是为了解决收件人不在家时无法完成快件安全、快捷签收问题的备选方案,可如今将快件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却成了派件员的“首选项”。
王艳调查发现,有超过70%的收件人对快递不送货上门的行为表示不满意。而快递不送货上门,除了让收件人多跑腿、不方便,还会带来快递丢失、无法当面验货、生鲜货物损坏等一系列问题,产生诸多售后纠纷。
“据了解,派件员平均每天要送上百单,遇到‘双11’等电商活动日,每天甚至要送几百单。如果每一单都提前电话联系,确实不现实。但无论如何,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存柜、投放的行为,都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王艳说,派件员有义务将快递包裹准确交付到收件人手中,若派件员单方面擅自将包裹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属于违约行为。
王艳建议,快递公司应该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予以足够重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对备注为“送货上门”的包裹,不能放在代收点一投了之。要设置不同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派送员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问题。
《中国质量报》【两会·提案议案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