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柴 源 章 洋)近日,安徽省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叫停了当地一家银行涉嫌违法宣传行为,并开出了3000元的罚单。
今年“两节”打假执法行动期间,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银行检查时,发现ATM机旁边的墙面上挂有一个宣传板,上面写有“请保管好交易凭条,若被人获取凭条内容加以利用而给您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本人承担。警惕ATM转账诈骗,由于办理转账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等内容。执法人员认为,银行利用店堂告示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责任,涉嫌违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客户因交易凭条丢失而出现财产损失时,银行让客户承担一切责任是不公平的。另外,虽然警示语内容为上级银行确定,但这家银行的ATM机主要用于分流柜台的业务量,方便消费者在非工作时间存取款,其为受益方,且ATM机的产权归这家银行所有,因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此,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立即整改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59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从轻处罚。
据了解,目前,安徽各地各银行正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清除“后果自负”类单方面免除经营者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警示语。“这次处罚,对推动银行认真履行防范风险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经营和市场交易行为,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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