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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预付式消费地方立法研讨

2020-09-22 11:16:19 中国质量报

加强监管 规范消费环境

湖南开展预付式消费地方立法研讨

本报讯 (记者王融国)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模式被各个行业充分运用,在为消费者带来相应便利和优惠的同时,消费纠纷也日益凸显。为提振消费信心、规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近日举行预付式消费地方立法研讨会,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全体律师就预付式消费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规范内容、发卡信息管理、资金风险控制、信用综合治理、监管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律师团团长彭震建议,可建立资金托管制度,经营者在商业银行设立资金托管专户,专户资金只用于消费款项的结算以及经营者无法履约时的偿还。谭海涛律师建议,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管中,采取经营者保证金制度和消费者付款资金第三方支付制度。特别是对于较大预付金额,第三方支付应采取按照消费者单次实际发生的消费金额向经营者支付,不得一次性将消费者预付资金支付给经营者。李备战律师建议对预付卡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以避免发售商家以格式条款的形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在有关预付式消费的诉讼当中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制度。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表示,预付式消费问题已经是消费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也是社会热点问题。作为消委会,应责无旁贷地帮助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付式消费领域要做到有法可依,必须立法先行,尤其要进行地方法规立法。

据悉,此次研讨会之后,湖南省消委会将对观点进行整理与分析,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建议。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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