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志军)为及时了解消费诉求,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自建网络交易平台(网站)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近日,3家网络交易平台消费维权服务站开通运行,并注册成为ODR(在线纠纷和解)企业。
为规范自建网络交易平台(网站)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做到两个“统一”。一是统一建站标准。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立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一块标识标志牌,配备一名兼职工作人员、一台相对固定计算机、一部相对固定的电话。二是统一建立网站投诉联络站工作机制。在网站上要求公开维权电话,建立投诉信息快速接收机制;设立联络站工作专线,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互通机制;诉调对接,建立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部门联动,建立与网监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站)消费维权服务站我们将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督促电商企业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严格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强化质量管控、售后服务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以此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