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屈哲垚 张 律 记者曹吉根)因疏于管理,未及时清理进货不久就已过期的食品,近日,浙江省温岭市一家小超市被处罚款6.5万元。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大溪镇一家小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行为。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发现,该小超市货架上的散装食品的进货日期虽在近期,却已经超过了保质期限。
经询问,原来超市负责人因和供货方有着多年合作,进货时没有对食品进行仔细查验,导致购入已过保质期食品并直接上架售卖。在销售过程中又疏于管理,未及时检查、清理货架,导致过期食品一直在售未被发现。该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特提醒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仔细把控进货环节,认真做好经营台账,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而交高额“学费”。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