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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约谈8家网络直播带货经营主体

2020-08-13 14:48:32 中国质量报

梳理行业乱象 明确主体责任

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约谈8家网络直播带货经营主体

本报讯 (戴 剑 记者龚志伟)日前,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主播带货乱象整治工作约谈会,该局网监科、广告科、科创分局对8家开通网络直播账号的经营主体企业进行约谈,市委网信办网络应急管理科负责人应邀到会指导。

约谈会上,该局传达了《关于开展网络主播带货乱象整治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消费者对网络交易投诉举报的情况,梳理分析了网络主播带货乱象问题。网监科、广告科负责人对《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就网络主播带货企业自律和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示、主播管理、商品进销管理、售后服务保障等规章制度,规范经营,切实担负起网络主播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要自觉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发布的商品和服务要符合商品质量、使用安全和标准方面的要求,不发布野生动物及制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禁物品、服务广告,不发布低俗庸俗媚俗及虚假违法广告。要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约谈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报告。

市委网信办网络应急管理科负责人就推进网络直播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要求要强化备案准入管理,全面排查清理未持有准入资质、未履行ICP备案、违规开展服务的网络主播企业。要强化内容治理,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内容,积极传播正能量、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促进网络主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承担安全义务,依法落实网络安全措施。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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