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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禁止买卖“长江鱼鲜” 净化市场环境

2020-07-09 11:16:2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何数华)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长江生态资源。

该局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详细查看经营者进货台账、销售记录,检查其是否采购、加工、销售“长江鱼鲜”,是否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长江鱼鲜”产品交易。

该局还加强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宣传教育,通过短信、QQ、微信群将《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等规定,以及“禁食江鲜、保护长江”相关宣传资料传达给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督促其贯彻落实。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社区、超市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向消费者发出倡议书,营造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的良好氛围。

目前,该局对全区24家农贸市场检查全覆盖,检查餐饮单位209家、商场超市21家,未发现违规销售“长江鱼鲜”产品行为。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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