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正君)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其网站、微信公众号对该市884户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今年1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市级登记的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进行清理核查。经查,884户企业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上述884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每年6月30日前按时年报。若企业不再经营,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以免因吊销给企业及法人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