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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4条新政支持民营企业评职称

2020-06-23 14:34:1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四条措施”正式印发。山西将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健全评审机构,简化评审流程,保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近年来,山西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05万人之多,占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今后,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向全省各系列(专业)、各级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也可向全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

同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将设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承担人事代理、辖区内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使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申报渠道进一步畅通。

在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机构方面,全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建工程系列民营企业初、中、高级评审委员会,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统一颁发由山西省人社厅监制的职称证书;鼓励和支持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或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按规定申请组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一律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

在改进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方式方面,将简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流程,改进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取消无谓的证明,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各级人社部门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职称评审服务,确保民营企业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与公立机构平等待遇。将简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流程,改进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取消无谓的证明,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各级人社部门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职称评审服务,确保民营企业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与公立机构平等待遇。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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