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罚决字〔2023〕6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一、部分重要信息系统识别不全面,灾备建设和灾难恢复能力不符合监管要求 二、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且投产及变更长期不规范引发重要信息系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 三、信息系统运行风险识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引发重要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 四、监管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要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 五、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不审慎 六、网络安全域未开展安全评估,网络架构重大变更未开展风险评估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七、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定级不准确,导致未按监管要求上报 八、迟报重要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 九、错报漏报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4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