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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尔普(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电源适配器案

2024-03-28 17:35:15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微尔普(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W&PACADAPTER45W电源适配器(型号:AF1485305;商标:/;生产日期:2023.02.09)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龙处罚〔2024〕坂田109号
处罚名称:微尔普(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W&PACADAPTER45W电源适配器(型号:AF1485305;商标:/;生产日期:2023.02.09)案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罚款1233元;没收违法所得291.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微尔普(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479965L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简昌楠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26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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