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4年第5期)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5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5期)涉及淮安市清江浦区好萍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启东优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调味海苔(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及淮安市清江浦区吕中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6日向淮安市清江浦区好萍子食品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涉及的即食调味海苔(原味)库存。经调查,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11月01日、2023年11月05日从梁溪区相域缘食品商行购进,进货量分别为30袋、10袋。当事人在进货过程中查验了供货方梁溪区相域缘食品商行和食品生产厂家启东优基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有消费者退回。
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1日向淮安市清江浦区吕中华蔬菜经营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涉及的韭菜库存。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0日从星光批发市场购进上述韭菜5kg。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韭菜时未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以及韭菜的合格证明,没有索要进货凭证。当事人为零售经营,召回公告已发出,无消费者上门退货。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